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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没有欠条怎么办?案例解析父债子还

添加时间:2023年1月18日 来源: 泸州离婚律师   http://www.shzslhss.com/

 罗远梅律师,泸州离婚律师,现执业于四川感恩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借钱没有欠条怎么办?

在当今社会,许多熟人借钱时常常会不打欠条。不仅因为熟人之间打欠条可能影响感情,更因为在我国这种人情社会,欠条会使人尴尬。所以,这就造成了一些纠纷的发生。在借款时间较久以后,如果当事人忘记或者不归还,就没有任何凭证可以证明借款事实是否发生。那么,借钱没有欠条怎么办借款时有什么注意事项为您解答。

一、借钱没有欠条怎么办

1、如果是通过转账,应该有转账记录。这样可以要求他还钱。

2、如果是现金,则想办法寻找与本案无关的当事人作证。证据很关键,尝试在要钱的时候电话录音。

二、借款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主体确认

大多数借款均发生在朋友、熟人之间,所以钱一般都很容易被借走,在经过左右催促以后才发现,以往熟悉的朋友对他却一点都不了解。不知道身份证号码、不知道住哪、甚至连名字咋写的都不知道。所以防患于未然嘛,前期把所有工作都做好就不至于追债时无从下手了。我建议事先把朋友的身份证复印一下或看一下,以最快的、最简单的方法把他的信息记录下来,也许有人会问:那作为好朋友做这些事情多伤感情啊!但我提醒你,在你把自己辛辛苦苦挣来的钱交个另一个人的时候,你最起码得了解他的底细呀,至少得摸清楚他具体住哪、什么时候出生或在哪里工作、经常联系的号码是什么、老婆叫啥在哪工作的……通过其他渠道弄清楚他的信息。总之,借对人找对门,要知道最后打牙往肚里落的可是自己。主体确认还涉及到一个方面,把对方的财产情况确认也至关重要,时刻关注对方的情况变化,一旦不对及早“动手”。

2、债权确认

既然是好朋友,借钱情况大多数都在口头上达成的,钱交出去了,最后却不还了,大呼上当啊,苦苦把你当好朋友对待却摆我一刀,真是岂有此理。数额少的心里还过得去,但面对十万、百万,甚至更多的情况下,那可怎能忍得,但仅有口头的约定最后得到的结果就可能是人财两空。所以,尽量保持亲兄弟明算账的心态,既然他诚心愿意当你的朋友,愿意还你这笔钱,就不怕写这份条。书面形式对于你与对方法律关系的确认也至关重要,省走很多弯路。但很多人或许在借款时跟朋友口头约定好,最后是以汇款的形式把钱交给对方,中间也只有几位证人了解此事,认为这也是对债权确认的一种方式。建议最终还是要以明确的书面形式来约定好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因为引发汇款的事实理由是多种的,借款仅是其中一种,并且这个证明过程也是很困难的,即使诉讼得到的结果可能也是被撤诉。说的道理只有一个,把事情做细,以防万一。

3、借款数额

看过《武林外传》吗,里面的那个假洋鬼子为了能骗到无双拿了一箱假宝贝来提亲被涮后,想借此敲诈一笔,结果因为在财务清单上只写了阿拉伯数字而没备注大写,最后被秀才妙笔神挥小数点给点回去以后,弄得是欲哭无泪啊!吃亏在哪,就是没好好学会计嘛!这个情节一直给我印象深刻,以致于在以后的工作中碰到有关金钱出入问题都习惯性地写上大写,并且特地找时间把那几十个字都练习了一下。所以,在这我也想提醒广大朋友注意这个细节,不要因小失大哦!

4、还款时间

对于还款时间,大多数人都会记得把它写上去,借一年、借两年……需要提醒的是,最好明确到x年x月x日,呵呵……省得每次都掰着手指头算天数了,减少工作麻烦。还有一点,还款时间的明确,对于逾期未归还利息在法庭上能够得到支持,所以为了惩罚一下欠你一大屁股债再三催促话都不还的昔日好友,还是要写明这个还款时间的。

5、借款担保

担保顾名思义是一种保障,并且是一种很有效地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有效方式,担保可以分为人保、物保,如果你是个性情中人,始终相信人类美好感情的存在,那让另一个人为你的债权做一下担保又何妨;如果你还是觉得实物来得更实在,那就切切实实地办理好各种手续,比如质押动产该拿过来的就要拿到手,比如抵押不动产,该做登记的一项都不能落。多为自己的利益考虑一下,不要天真的以为现在还有父债子还的美好世界存在,赶紧把现有的权益保护好才是真。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很多当事人都是因为当时朋友情深,借出去的几百万因没有任何担保而毫无安全性可言,起诉时对对方进行财产保全,才发现对方仅有的一点财产不仅被银行抵押,而且还被其他债权人瓜分着,无奈的很啊!所以,担保还是做早做好的比较可靠,不仅能争取主动权,而且在时间上对你的折磨要少些。

6、时效确认

大家都明白,普通的民事诉讼时效一般为2年,如果你在这2年内不断地对对方进行催告,在法律上时效被中断,这点大家都很明白,但大多数都是以打电话的方式进行,这就出现一个问题,对方承认还好,如果不承认呢那在无任何证据的情况下,诉讼时效就很难被保护了。所以,一切还是以书面形式为主,到时候不怕对方来个死不认账了。至于短信问题,那也挺麻烦的,至少在取证时不是那么容易,所以还是采用传统方式吧,写几个字没什么大不了的。

本文介绍了在借款时没有欠条应该通过怎样的方式找出证据以及借款的主要事项和须知。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想要起诉,必须要搜集证据证明。由于搜证是一项复杂的工作,且涉及他人隐私,不一定搜集的证据都可以使用,建议向专业法律机构咨询。可提供相关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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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解析父债子还

"父债子还"在中国有着根深蒂田的文化传统根源和法律传统根源。但是,父债子还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不相符合,那么父债子还是不是使用于现在的法律呢请阅读下面以案例解析父债子还的内容。

案例一: 父亡财产空 债务成泡影

阿荣旗那吉镇郭某的父亲退休后, 经常喝酒赌博, 郭某每月从工资中拿出1 50 元支付其父赡养费。由于开销过大, 每月500 元的退休工资加上郭某1 50 元的赡养费仍满足不了其父的生活需求, 其父不但卖掉了家中的房子, 还负债数千元。今年2 月份郭某的父亲去世后, 非但没给郭某留下任何遗产, 反惹得一些债权人上门讨债, 郭某拒绝偿还, 但债权人认为父债子还是天经地义的事。双方争执不下, 最后诉诸法院。

阿荣旗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定, 由于郭某独立生活后每月从工资中支付其父的赡养费用, 已经尽到了应尽的义务, 郭父生前借债用于赌博和个人挥霍, 去世后又未留下任何遗产, 所以, 法院判决郭父所欠债务不应由其子郭某偿还。

案例二: 还款凭自愿 不还不犯法

2003 年9 月, 宁津县某村农民张某因为做生意缺钱, 从朋友王某那里借了3 万元钱,后因生意亏本, 没有能按约定时间偿还。更不巧的是, 不久后张某在一场车祸中受了重伤,在花一大笔钱救后还是不治而亡, 死时家徒四壁, 没有任何遗产。今年3 月份,王某找到了张某的儿子张山, 要求他替父亲还那3 万元债款。张山想尽办法也只凑了2.5 万元, 并向王某表示剩余的5000 元再无能力偿还了。王某不同意, 认为“ 父债子还”是天经地义的事, 就将张山告上了法庭。法庭审理后, 依法驳回了王某的诉讼请求。

案例三: 至刚至孝好 义举撼人心

《南方周末》2001 年7 月1 1 日《可敬可爱的刘波》叙述了这样一个故事。现役军人刘波, 在得知父亲因赌钱输掉五万余元, 为偿赌债而贪污十几万元的事实后, 当即向有关部门举报, 并动员自己的父亲坦白,使父亲认识罪行, 接受制裁, 减轻自己的罪责。然而, 父亲有五万多元赃款无法退赔, 这个沉重的债务就背在了刘波和他的母亲身上。刘波从部队复员回到家乡, 千方百计地筹钱, 但是仅仅靠他的努力, 就是节省再节省, 也达不到还清“ 父债”的目标。刘波的亲人不忍这一家人吃糠咽菜, 刘波的战友和部队领导不忍刘波忍饥受饿, 都慷慨解囊, 无私捐助, 但还是凑不够这笔“ 债”款。刘波毅然走向血站, 决定卖血还债, 只是由于不符合要求, 才没有用自己的鲜血来为父亲还债。故事的结局是,刘波终于偿还了父债, 父亲也随之减刑。

案例四: 子承父母业 权责不可免

李景春的母亲徐琴于1 996 年1 1 月1 1 日去世, 其生前系个体工商户北乐园酒家业主。徐琴老人共养育四个儿子、四个女儿, 均已成人并分家另过。1 995 年1 1 月28日徐琴老人立遗嘱一份, 指定由其长子李景春继承北乐园酒家的财产及债权。徐琴死后, 众子女因继承问题发生纠纷, 法院作出民事判决, 确认遗嘱有效, 李景春因此继承了上述财产。徐琴生前居住的楼房, 建筑面积55.94 平方米, 在遗嘱中并未提及。众子女经协商, 由徐琴的长女李丽珍以法定继承人的身份继承, 其他子女自愿放弃继承权, 并由大同区公证处于1 999 年2 月1 0日予以公证。李丽珍于1 999 年9 月23 日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书。

但是, 李景春之母徐琴在经营北乐园酒家期间先后从刘志清处赊购海鲜等共欠款3335.40 元。徐琴去世一个月内, 刘志清曾向李景春索要欠款未果而提起诉讼, 要求李景春支付欠款。法院判决此笔债务应首先由法定继承人李丽珍负责清偿。不足部分, 应由李景春负责清偿, 在债权人未请求李丽珍依法清偿债务之前, 李景春有权拒绝其清偿债务之请求。

上面四则案例有很大的共同点: 其一, 都是债务案件; 其二, 都是子女偿还父母债务的案件。但是, 这些案例又有以下两方面的不同之处: 一方面, 前两则案例法院判决儿子不承担父亲所欠债务的偿还, 第三则是儿子主动承担的情况, 第四则则是判决子女承担的案件; 另一方面, 第四则案例法律关系较前三则复杂, 既有遗嘱继承又有法定继承, 还牵涉到偿还次序的问题。为什么这些案情基本相似的案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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