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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分割协议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离婚协议书财产分配能否更改

添加时间:2023年1月3日 来源: 泸州离婚律师   http://www.shzslhss.com/

  罗远梅律师,泸州离婚律师,现执业于四川感恩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财产分割协议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夫妻生活在一起总会产生各种各样的矛盾,随着离婚率的不断上升,越来越多的夫妻为了防患于未然,会签订一份夫妻财产分割协议,这样也能避免日后因为财产问题而导致夫妻感情生活的不和。那么财产分割协议生效的条件是什么下文为您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以供参考。



  一、财产分割协议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夫妻或者拟结为夫妻的当事人,订立的夫妻财产协议产生的法律效力,必须具备婚姻及一般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要件。


  1、双方必须是要建立或者已经建立合法婚姻关系的当事人,双方必须有完全的行为能力;协议必须由婚姻当事人亲自订立,不能由他人代理。


  2、夫妻双方必须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协商,对婚前财产或者婚姻存续期间的所得财产进行约定。协议的内容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内容限于夫妻所享有的财产权利范围,必须符合法律原则和社会公共道德。


  4、要明确具体的财产内容、财产处所、财产归属等。


  5、虽订立夫妻财产协议,但未缔结婚姻或者婚姻被宣布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当事人的夫妻身份未得到法律的认可,该协议未生效或者无效。




  二、财产分割协议的三种无用约定


  1、财产归子女。很多伴侣在作财产约定时,会考虑日后子女的抚育问题,会约定某一部分的财产归子女所有。但在实际的生活中,虽然做了此类财产约定,但这些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控着。也即从法律上来看,赠与没有履行。当然,没有完成的赠与便不生效。实践中,此类无效约定屡见不鲜,争议较多,当然均以无效认定而告终。


  2、不动产归一方但未作产权变更。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等不动产约定为婚后共有,但实际没有办理产权更名手续,同样是一种赠与未完成的行为。在最终发生争议时,同样无法得到确认。


  3、谁提离婚谁无财产。;谁提离婚,谁便净身出户;往往会成为婚内财产协议中的恩爱信诺,以使任何一方都打消离婚的念头,一心一意地经营好婚姻。实际上,此类约定往往会认为限制离婚自由权,而被认定为无效。


  三、财产分割协议公证流程


  财产分割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证明当事人之间签订分割共有财产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1、当事人要准备好相关材料: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2、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3、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分割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接谈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财产分割协议生效的条件是什么的相关资料。另外在此提醒大家,我国法律并没有要求财产分割协议必须办理公证,不过在办理公证后的法律效力会更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的在线律师。







离婚协议书财产分配能否更改

  起诉离婚的夫妻双方最为关注的问题便是财产分割的问题,但是如果财产分割完后是否还能对财产分割协议书进行更改呢。所以下面是为大家介绍关于离婚协议书财产分配能否更改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也大家可以咨询。



  一、离婚协议书财产分配能否更改


  新婚姻管理条例施行后,自愿协议离婚的人数呈上升趋势,经常有人会问是否可以更改离婚协议书,虽然在离婚时一般离婚登记办理人员会对离婚的夫妻提醒:要尽量慎重,在拟定协议时要考虑全面,对孩子扶养权、产权、债权债务等方面都要考虑周到,免得日后后悔。


  但总有一些离婚当事人,离婚时心情不好、急躁,对有关问题考虑不周全,甚至对登记机关工作人员提醒还不耐烦,以致于离婚后又反悔,要求更改协议,这是不可能的。离婚协议在监誓人的监誓下,双方签字或按手印一旦形成,就具备法律效力,是不可以随意更改的。


  如果想要更改协议,只有两种办法:一是到公证机关对新签订的离婚协议书进行公证;二是向法院申请变更离婚协议。




  二、离婚后还能重新分割财产吗


  离婚后可以重新分割财产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离婚时,未对婚姻续存期间财产进行分割,离婚后双方可协议分割或通过法院诉讼分割:


  2、离婚时,一方隐瞒或藏匿婚姻期间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离婚后被对方查获,对方可通过法院诉讼要求重新分割:


  3、离婚时,双方已经协商分割财产,离婚后,一方提出重新分割财产的要求,如对方同意,可重新分割,但对方若不同意,则不能重新分割。


  三、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


  财产分割协议,是指财产共有人经协商一致,对其共有的财产达成分割意见的书面协议。分割系共有人分配共有财产的行为,常见的财产分割有: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分割共同继承或受遗赠的财产、分割合资或联营的财产等。财产分割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关依法证明当事人之间签订分割共有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应当由当事人住所地、分割行为地的公证机构管辖;涉及不动产的分割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管辖。


  办理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财产分割协议文本;


  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据。


  财产分割协议应具备以下内容:


  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


  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


  被分割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分割财产的原则、方式、方法、标准;


  各协议人分得之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分割后财产的交付和转移条件;


  价格补偿和债务承担问题;


  违约;


  其他事宜,例如办理登记和批准手续的问题,涉及第三人的问题等。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想要更改协议,只有两种办法:一是到公证机关对新签订的离婚协议书进行公证;二是向法院申请变更离婚协议。为大家带来离婚协议书财产分配能否更改的相关知识。若大家还有其他疑问亦或是其他问题,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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